服务条款
欢迎来到美国博申律师事务所(“博申律所”或“我们”)的网站。本服务条款 (“条款”)规定了您使用我们网站www.pillarlegalpc.com(“网站”)的规定。请在使用我们的网站之前完全阅读本条款。当您接受本条款或使用本网站,您同意受本条款以及我们隐私保护政策的法律约束。若您不同意这些条款,请不要使用本网站。我们保留任何时候在不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修改本条款的权利,您对本网站的使用也会视为您受到修改后本条款的约束。我们会不时地更新本条款,请您在之后也遵守该条款。

1. 免责
我们网站上的所有信息仅仅作为信息渠道为了让您能够更多地了解我们的律所、我们的服务和我们律师的经历。本网站所呈现的信息不是法律建议,该信息可能在没有通知的前提下随时修改。

由于法律一直在随着不同的事实和情况的变化而变化,本网站中的陈述仅仅根据现有的法律或法律问题而做出,可能并不适用于您的特殊情况。博申律所不会为本网站中所呈现的任何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您不应当由于本网站所提供的任何信息而在不寻求专业律师意见的情况下而采取任何行动。

本网站中“新闻”页面是对于一般性信息的总结和分析,仅仅可能被视为有特殊目的的广告。其不是对出现问题的全面分析,不能够被视为可以援引的法律建议,也不能够被视为我们客户或博申律所的任何意见。除非特殊说明,文章仅代表该文作者的意见。

本网站律师简历可能包含该律师在加入博申律所之前的典型交易和其他经历,可能不会 包含完整的客户或机构名单,也可能包含该客户或机构的通俗名称而不是正式名称。任何律师简历中的典型交易和其他经历不应该被视为目前或之前的客户状态。您不应当依靠本网站中所包含的任何信息,特别是典型交易和其他经历而做出任何决定、采取任何行为或避免采取任何行为。

本网站包含了律师的广告宣传。先前的成果并不能保证取得类似的结果。

2. 无律师-客户关系
本网站中的任何交流信息以及您收到的任何信息(i)不能被视为创设或构成了任何律师和客户之间的关系,(ii)不能被视为任何拉拢客户的行为,(iii)不能被视为传达或构成了任何法律意见,(iv)不能被视为从任何有资格的律师处获得了法律意见。您不应当就您的特殊问题在没有事先寻求有资格的律师意见的情况下采纳这些信息。聘请律师是一项重要的决定,您不应当仅仅依靠网站宣传或广告信息。

您不应当将向我们的律师发送非招揽性质的电子邮件而视为我们之间创设了律师和客户的关系。传递或交换信息同样也不视为创设了该关系。在没有律师和客户之间关系的前提下,我们不能确保您享有律师和客户之间的保密特权或我们将这些视为保密信息(除非在特别的情况下我们做出了同意)。博申律所不会为该信息的保密性或回复该信息承担任何责任。请您不要在和我们其中一位律师通话或在我们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发送给我们任何保密性的或敏感性的信息。

在我们确认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您与博申律师之间所有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仅仅会通过签订业务约定书的方式建立。

3. 执业资格状况
除非特殊说明,本网站中所列的律师不能被视为被任何专业机构、政府机构或权威所认证的顾问或专家。对于我们律所服务领域或我们律师的执业领域和专业领域的描述不能被视为已满足任何专业或政府机构衡量资历的标准。

尽管我们的律所有中国和美国的办公室,但我们的律师仅仅在简历中所描述的区域内拥有执业资格。由于当地相关法律的限制,我们上海办公室的律师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4. 链接
我们可能会不时地直接或间接提供第三方或接受第三方网站的链接。我们不能控制第三方网站上所发布的内容。本网站中所包含的链接并不表明博申律所与所链接网站的赞助商有任何联系,不能构成博申律所对于所链接网站的支持、认可或资助,也不能构成所链接网站的赞助商对于博申律所的支持、认可或资助。这些链接并不说明有合法的理由使用所链接网站中任何他人受到的保护的权利。我们并不对所链接网站上直接或间接呈现的内容作任何担保或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能对其所提供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作任何担保或承担任何责任。若您使用任何链接,您将离开我们的网站。

在没有我们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您同意您不会将我们网站上的资料链接到其他任何网站,或将本网站中的任何内容与其他网页或其他机构的资料进行整合或整理。如果我们发现这种链接、整合或整理,除非我们明确同意,否则您必须同意在我们发出请求后立即停止这些链接、整合或整理。

5. 隐私保护政策
我们的隐私保护政策(“隐私政策”)说明了我们将如何收集、存储和分享我们在本网站上所收集到的信息。您可以在此阅读我们隐私保护政策。我们的隐私政策援引了本条款的一些内容,您同意将会受到我们隐私政策的约束。

6. 博申律所版权和知识产权权利
除有特殊说明,本网站中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插图、设计、图标、照片、视频剪辑、软件、书面资料和其他资料均属于博申律所所有,博申律所对其享有控制权或已得到使用该资料的授权。上述资料均收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或受到商标、商业外观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本网站中的任何资料仅可以作为您个人使用而被下载和查阅,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您不能在没有经过博申律所书面允许的前提下,以任何形式,无论是电子资料形式或其他形式,无论是现在已知或随后设计的方式复制、再出版、上传、发布、转移或分发本网站中的任何内容。

除受先前说明的限制,本网站中博申律所的标识是博申律所的商标。本网站中任何其他的商标或服务标识均属于其所有人分别所有。对于任何没有标明商标(™) 的产品或公司名称或标识(合称 “标识”)不能构成博申律所或该标识所有者对任何该标识知识产权的放弃。

7. 无保证或责任
本网站中的任何信息是在现状的基础上提供的,博申律所对于本网站中的信息明确否认任何性质的陈述与保证,包括任何适合性、可靠性、适用性、商品特征性、合适性、非侵权性,也不保证任何结果、成果或其他事宜。我们不陈述与保证这些信息目前和今后会随时修改,也不保证其完整性或准确性。我们对任何暗示的陈述与保证明确免责。

您同意无论是否有提前通知,我们不对您或其他人因为访问、使用或依靠本网站的信息而因任何理由所产生的任何形式或任何类型的损害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因为本网站的电子文档或任何链接而产生的任何合同责任、侵权责任或其他性质的损害责任。

8. 管辖法律;审判地
我们不对任何能够在美利坚合众国(“美国”)之外使用或下载的内容或本网站做任何陈述。进入本网站和/或解除网站内容可能在美国之外的一些国家是违法的。如您在美国之外进入本网站,您应当自己承担风险并遵守当地法律的规定。

我们的律所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加州”)成立并受其管辖。因为本网站及其内容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均应当受到加州法律和美国联邦法律的管辖并按照其进行解释。使用我们的网站意味着用户同意将因本网站及其内容所引起的争议提交加州法院和美国联邦法院进行解决。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指定位于加州Pleasanton的旧金山湾区办公室作为我们的主要办事机构,Greg Pilarowski作为负责网站的律师。
9. 总则
本条款、隐私政策以及本网站中所发布的任何信息均构成就您使用网站我们之间的完整合同。如果本条款的任何规定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为无效,该无效的条款不得影响本条款其他规定的效力。对于任何条款的放弃不能被视为对于该条款或其他条款的后续性或持续性的放弃,我们未能履行本条款规定的任何权利和条款不得视为对于该权利和条款的放弃。

10. 我们的联系方式
美国博申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Greg Pilarowski
1990 N. California Blvd.
8th Floor
Walnut Creek, California 94596
USA
Tel: +1-925-930-3932